由AMA和政策機構的最新研究報告顯示,一季度公司的老闆解僱員工為他們的E-mail的使用不當。 在同一時間,三分之一員工被解僱,因為他們對互聯網的使用不當。

據國外媒體報導,大約304不同規模的公司參加問卷調查的一部分。 大多數老闆解僱員工互聯網使用不當說,他們的員工​​瀏覽色情網站或他們的工作無關的其他內容。 但所謂的不當內容,只是一些不允許他們訪問工作時,如上網等網站 調查表明,34%的經理解釋說,在工作時間做個人的事情,是員工被解僱的主要原因。

約64%的員工被解僱不當使用電子郵件被認為是他們的行為,經紀公司regulations.62%認為E-mail的內容的結論不當或進攻words.22%的老闆解釋解僱的員工違反了保密政策。

互聯網的不當使用,是主要的擔憂companies.66%的受訪者承認他們監測互聯網data.65%使用的軟件,以阻止他們認為improper.18%封鎖的URL地址,以避免員工訪問外部博客網站的網站。

公司利用各種方式,監察employees.45%的受訪者使用遠程跟踪,鍵盤控制和手機monitoring.43%檢查臨時互聯網document.12%監測博客的員工,以確保如果有涉及到公司的東西。 10%的監測社會接觸的網站。

調查還顯示,儘管美國只有兩個州立法必須告訴員工,他們被監視。 大多數公司這樣做,實際上84%的受訪者表示,他們已被告知。

一個響應“研究 - 為什麼我被解僱了嗎?”

  1. 新的豬說:

    這是有益的,為員工找出他們為什麼被解僱。
    所以工作時要小心,你的老闆是對你的間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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